当前位置:
首页
>> 网上办事 >> 审批申报
船员服务簿签发程序
发布日期:2015-04-21 点击数: 次 字体颜色: 字号:【

船员服务簿签发程序

  申 请 人:船员本人、船员所在单位或委托人

  法律依据: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》;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》。

  办理时限:经培训考试后方可办理

  具备条件:

   1.满足规定的年龄要求;

  2.经体检符合交通部公布的船员体检标准;

  3.已完成规定的船员基本安全培训,并通过海事管理机构的考试或者考核。

  提交材料:

  1.办理船员证件工作单;

  2.填妥的《<船员服务簿>登记表》;

  3.有效身份证件及其影印件;

  4.两张近期直边正面2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;

  5.海船船员熟悉和基本安全培训合格证或影印件;

  6.其它有关材料(培训证明、学历证明、遗失公告等);

  7.申请《船员服务簿》损坏补发者应交回被损证书。

   

 

时间:周一至周五上午8:30-下午17:30

地址:永川区胜利北路217号6楼

联系电话:49821766
【关闭窗口】 【返回顶部】 【打印文章】
最新信息

? 2014 主办单位:重庆市永川区交通委员会 版权所有   |   联络我们  |  工作机会  |  网站导航   |  法律声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