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
首页
>> 网上办事 >> 审批申报
船员适任证书签发程序
发布日期:2015-04-21 点击数: 次 字体颜色: 字号:【

船员适任证书签发程序

  申 请 人:船员本人、船员所在单位或委托人

  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》;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发证规则》;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》

  办理时限:经培训考试后方可办理

  具备条件:

   1.已按规定取得船员服务簿;

  2.满足规定的年龄要求,经体检符合交通部公布的船员体检标准;

  3.具备规定的专业学历(内河船员具备相应的文化程度)或者按照交通部的规定经过相应船员职务的适任培训;

  4.通过相应的专业、特殊培训;

  5.满足规定的服务资历,适任状况和安全记录良好;

  6.已通过规定的适任考试和评估,并已完成规定的船上培训或见(实)习。

  提交材料:

  1.办理船员证件工作单;

  2.《船员适任证书申请表》;

  3.《内河船员体格检查表》;

  4.四张近期直边正面2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;

  5.《船员服务簿》及其影印件;

  6.《船员适任证书》(必要时);

  7.有效身份证件及其影印件;

  8.其它有关证明材料(如培训考试证明、遗失、毁损报告、船员考试发证通知单、学历证明等)。

 

 

时间:周一至周五上午8:30-下午17:30

地址:永川区胜利北路217号6楼

联系电话:49821766
【关闭窗口】 【返回顶部】 【打印文章】
最新信息

? 2014 主办单位:重庆市永川区交通委员会 版权所有   |   联络我们  |  工作机会  |  网站导航   |  法律声明